开云网站 真人平台开云网站 真人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建设“健康山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2015〕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到2020年,基本建立我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省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以中医药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和相关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
(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1.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发展。强化省、市级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中心能力建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治未病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提供简便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2.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指导各类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开展中医健康服务。建立与完善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推广太极拳、心意拳、形意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3.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加快制定信息共享和交换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
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推进区域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膏方基地、小儿推拿基地等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建设力度,巩固公立中医医院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高标准建设省级三甲中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康复等方面大幅提升,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化中医院;着力建设市级中医院,力争每市至少建设1所高标准的市级中医医院,力争全省新增5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加大县级中医院的建设与扶持力度,力争75%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突出中医药优势,成为中医药服务于群众的“主力军”;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的中医科、中药房能够向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设置和中医妇幼专科建设,加大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深化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支持省内建立多所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发挥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的优势;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力度,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省、市、县、乡(镇)四级互联互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推广网络。
大力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完善中医重点专科协作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和择优增补机制,建立健全以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为龙头、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为骨干、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中医专科体系。各级中医重点专科以专病为突破方向,带动科室医疗、科研、教学能力的全面提升。到2020年底,至少建设20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2.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康复专科医院、疗养院、临终关怀医院。鼓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建立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支持中医医院输出管理、技术、标准和服务产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支持山西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充分发挥作为全省中医药服务龙头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山西省中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全省中医诊疗中心,依托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全省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依托山西省针灸医院建设全省针灸诊疗中心(全力支持山西省针灸医院迁建)。
力争每市至少建设1所高标准的市级中医医院,力争全省新增5所三级甲等中医院。
推动75%的县级中医医院完成标准化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任务。
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中医馆”建设覆盖率达到70%。推动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8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创建成为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视频推广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
深化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探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作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积极设置二级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开展“十三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创建国家重点中医专科。深化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专科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测工作,到2020年底,至少建设200个省级重点专科。支持社会办医院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着力推动市、县级重点专科建设。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技术辐射作用。
1.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康复服务资源配置需求,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二级以上中医院建立康复科。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需的中医康复设备,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2.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在康复不同阶段加强中医药应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在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建立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省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康复指导中心,发挥对全省中医康复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作用。打造一批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示范单位。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技术,深化中医康复内涵。
1.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2.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研究,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主要模式和内容。包括: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新机构,以改建转型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建为主,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依托院校、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
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发掘以傅山为代表的一大批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大中医药学术流派研究,整理、出版三晋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流派传承的系列图书,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依据《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中医孔子学院等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充分利用森林、温泉和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开展药浴、中药熏蒸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在酒店、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开设中医药机构,提供针灸、推拿、按摩和药膳等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如黄河中药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如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名胜古迹(如平遥古城)、博物馆(如山西中药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如山西老陈醋)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如头脑)食疗馆等资源,开发太行山等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将中医药健康旅游融入养生养老和治未病服务。建设山西振东中医药文化园等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主题酒店,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推动举办山西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博览会。
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推出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
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发挥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1.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通过对接研发、制造和应用需求,加强产、学、研、医深度协作,培育、扶持我省企业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并在相关中医机构推广使用,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2.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扩大中药材种植和贸易。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加快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健全中药材行业规范,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建设中药材追溯系统,打造精品中药材。开展中药资源出口贸易状况监测与调查,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山西地方特色中药资源的作用,大力发展我省保健食品产业。
3.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检验检测体系。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和成果转化服务。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作用,探索发展中医药电子商务。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促进产品的研发及转化。
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重点研发中医健康识别系统、智能中医体检系统、经络健康辨识仪等中医健康辨识、干预设备;探索发展用于中医诊疗的便携式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信息服务。
扶持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评估及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支持中医药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1.吸引境外消费者来晋消费。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鼓励社会资本提供多样化服务模式,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全面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更多海外留学生来晋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整合中医药科研优势资源,为境外机构提供科研外包服务。
2.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支持省内中医药机构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支持头针、新九针、腹针等一批我省原创技术开拓海外市场。扶持优秀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中医药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境外营销网络。培育一批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中医药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山西中医学院以适当形式赴境外办学。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结合。
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国际影响力突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开发国际市场。
遴选可持续发展项目,与克罗地亚、匈牙利等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
(一)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要在实践中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中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考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安排土地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新增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支持中医药企业通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支持力度,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
(四)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可以按规定获得财政补助,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可由同级政府给予支持。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捐赠,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省卫生计生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加强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估。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商务、文化、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体育、旅游、保监局、海关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动落实本规划。各地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标准和监管。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暂无国家标准、无法实施标准化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及时网上公告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发挥标准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积极参与制定国家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人员、服务、技术产品标准,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及时网上公告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加强监测信息定期、评价和发布。
依托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发挥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
(四)加快人才培养。制定中医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以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为引领,推行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做好住院医师中医专业规范化培训。推动高校设立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促进高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规范并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
改革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推动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持续提高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结合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做好中医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依托山西中医学院等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
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型人才岗位设置,参与制定并执行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培训职业技能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培训,推动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具体工作。
强化省中医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在中药资源、中药制剂、中药分析和中药药理毒理等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开云真人 官网开云真人 官网